12月5日,“一行三會”及工信部聯合發(fā)出《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不承認比特幣貨幣地位,但民眾擁有買賣比特幣的自由。也就是說,比特幣的貨幣屬性被否定。
央行有關負責人對媒體表示,比特幣有較高的投機風險,價格容易被投機分子控制,產生劇烈波動,風險極大;可能存在交易對手方風險、資金安全風險和清算結算環(huán)節(jié)的風險等,投資者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另外,由于比特幣交易具有匿名性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點,其資金流向難以監(jiān)測,為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提供了便利。目前國際上已經出現了利用比特幣進行的毒品、槍支交易等犯罪活動,相關案件已經被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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