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出現的新情況引發(fā)各界關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fā)言人臧鐵偉7日對此表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不是簡單地依靠加重刑罰就可以解決的問題,總體上仍應堅持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施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對于未成年人犯罪,特別是對于公眾關切的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不能簡單地“一關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應充分運用刑法規(guī)定的收容教養(yǎng)制度。
臧鐵偉介紹,即將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將繼續(xù)審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此次研究修改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基于教育為主的理念,對收容教養(yǎng)制度作了完善,通過專門學校,對因不滿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不予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進行教育和矯治。(記者羅沙、熊豐)
相關新聞:
圖集
【糾錯】
責任編輯:
王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