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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取消特長生招生 特長培養(yǎng)應融入學校整體教育
2018-02-24 07:32:23 來源: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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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特長培養(yǎng)應融入學校整體教育

  教育部辦公廳日前印發(fā)《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逐步壓縮特長生招生規(guī)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此前,教育部2014年1月發(fā)布通知提出,到2016年,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招收特長生的學校所招收的特長生比例應降到5%以內,沒有特長生招生方式的地方不再增設該方式。

  之所以要壓縮特長生招生規(guī)模直至全部取消特長生招生,是因為只要有特長生招生存在,哪怕只占1%的比例,就可能存在特長招生異化的問題。不過,取消特長生招生,不應當讓公眾產生不再重視學生個性和培養(yǎng)學生特長的錯覺,應當通過改革教育評價體系,落實、擴大學校的辦學自主權,促進中小學重視學生的個性和特長培養(yǎng)。

  本來,特長生招生是給部分有特長的學生提供必要的升學選擇和錄取優(yōu)惠,以關注其興趣發(fā)展,但是,小升初特長生招生和中高考加分一樣,都存在被異化為“特長教育”的問題。為通過特長生招生考試,有的家長不管孩子有無興趣和特長潛質,都把孩子送去培訓班,培訓機構也把針對特長生招生進行“特長培訓”視為商機,這加重了孩子的學業(yè)負擔,也讓特長生招生變得極為功利。

  這和特長生招生鼓勵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培養(yǎng)、發(fā)展學生特長的本意是背離的,其結果并沒有真正促進學生的興趣和特長發(fā)展,特長培養(yǎng)更多地成為了擇校的手段。此外還滋生了“特長生招生潛規(guī)則”,在嚴格實行就近免試入學之后,如果依舊保留特長生招生,就容易成為少數“特殊家庭”子女擇校的通道。

  不少人擔心,取消特長生招生,可能導致家長和學校都不重視學生的特長培養(yǎng)。由于我國對學生的評價主要實行分數評價,不論是學校還是家庭,都對學生的個性、特長關注不夠,之前推出特長生招生,以及實行中高考加分政策,確實有引導學校、家長重視培養(yǎng)學生個性、特長的意圖。所以,如果只是簡單取消特長生招生,而不進行相應的辦學改革,確實可能出現人們擔心的問題。

  取消特長生招生之后,關注學生的個性、特長發(fā)展,應當主要通過兩方面實現。一是公辦不擇校、擇校到民辦,由民辦學校給學生提供差異化選擇,包括個性與特長發(fā)展的選擇。在發(fā)達國家的義務教育階段,都是由公立學校保障基礎公共教育,由私立學校提供差異化選擇。我國現階段的問題是,有的大城市優(yōu)質教育集中在民辦小學、初中,存在著較為嚴重的民辦學校擇校熱,在較為單一的教育評價體系之下,各校的辦學特色并不鮮明,受教育者選擇學校,關注的還是學生的學業(yè)質量。鑒于此,需要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縮小校際差異,包括一些城市公民學校和民辦學校之間的差異。

  二是落實和擴大中小學的辦學自主權,讓每所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都有更大的自主辦學空間,在辦學質量均衡的基礎上辦出學校的特色,在辦學中,重視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yǎng)和評價。目前,我國初高中已經實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其中包括對學生的藝術、體育、科技等方面的特長評價。這要求學校開設相關課程,組織學生社團活動,關注學生的個性、興趣培養(yǎng)。

  我國以前專門開設一條特長生招生、培養(yǎng)渠道,是因為升學評價體系單一,學校辦學缺乏自主權,這種模式是不可持續(xù)的。今后,特長生的培養(yǎng),應當結合中高考擴大學生選擇權的改革,融入到學校的整體教育教學活動中,包括實行選課走班、建設學生社團、開展小課題研究,學生可根據自己的興趣、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的課程學習,參加社團活動與研究活動,由此培養(yǎng)自己的特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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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徐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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