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評價:打破“唯論文”“帽子多”怪圈
2018-07-10 07:30:20 來源: 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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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評價:打破“唯論文”“帽子多”怪圈

  ——專家解讀《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

  避免多個類似人才項目同時支持同一人才;突出品德、能力、業(yè)績導向,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推行代表作評價制度;不把人才榮譽性稱號作為承擔各類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獲得國家科技獎勵、職稱評定、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確定的限制性條件……

  近日,中辦、國辦印發(fā)《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一條條接地氣、出實招的改革舉措,引發(fā)科研人員廣泛討論。

  給“帽子”去標簽,論文不再“卡”脖子

  “過去很長一段時期,我國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人才評價中過度重論文、重專利、重項目,這種成本低、矛盾小的人才管理方式,帶來了科研浮躁的問題?!敝袊茖W技術發(fā)展戰(zhàn)略研究院研究員樊立宏說,唯論文、唯職稱、唯獎項的評價風向標,使得科研人員為追求指標數(shù)量及相關待遇和福利,忽視了自身科研活動的真正目標和價值。

  “雖然國家一直高度重視科技人才評價的頂層設計,但評價體系、評價機制不能很好適應人才發(fā)展的規(guī)律,以及科技創(chuàng)新對人才隊伍的需求?!狈⒑旮嬖V科技日報記者,現(xiàn)實中,有一些單位在引才時將“帽子”作為標準,對不同稱號的人才“帽子”進行明碼標價,而不是考慮單位對引才的實際需求和人才的實際水平,有能力而沒“帽子”的人得不到重視,有的科研人員卻靠“帽子”在不同單位流動和重復獲得科研資助以及住房、補貼等。

  針對人才“帽子”滿天飛的問題,《意見》提出了使人才稱號回歸學術性、榮譽性本質(zhì)的要求和措施,避免與物質(zhì)利益簡單、直接掛鉤。

  構建分類評價體系,好政策落地還得有擔當

  堅持分類評價,成為此次“三評”改革的關鍵詞,針對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軍事科學等不同學科門類特點,建立分類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程序規(guī)范。

  在科技部政策法規(guī)與監(jiān)督司司長賀德方看來,人才分類評價,就是“干什么、評什么”,干不同事的人不用同一套標準。比如,對社會公益研究、應用技術開發(fā)人才的評價,明確提出論文發(fā)表、引用排名等只能作為參考,不能作為限定條件。

  值得注意的是,科技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涉及評價簡單數(shù)量化的做法開展集中整治行動?!翱朔ㄕ撐?、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還有唯項目、唯經(jīng)費等錯誤傾向,要加快建立以創(chuàng)新質(zhì)量和實際貢獻為導向的績效評價,這將有助于扭轉(zhuǎn)少數(shù)科技人員急功近利、作風浮躁的問題?!辟R德方說,下一步還將對科技人才的分類評價、科學精神和學風作風等方面深化改革,“通過科研領域評價導向、風氣的改善,在一定程度上引領整個社會創(chuàng)新環(huán)境的改善?!?/p>

  《意見》的主要目標是,“十三五”期間,基本形成適應創(chuàng)新驅(qū)動發(fā)展要求、符合科技創(chuàng)新規(guī)律、突出質(zhì)量貢獻績效導向的分類評價體系。那么,好的政策如何落地不走樣?

  “推動政策落實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政府部門對用人單位的考核評價、財政科技計劃項目管理都需做出相應調(diào)整,但關鍵在于用人單位能否發(fā)揮作用?!狈⒑暾J為,人才評價中應當堅持“誰用人、誰評價”的原則,切實讓用人單位在評價中發(fā)揮主體作用,對于負責任、敢擔當?shù)念I導班子,也亟須有相應的容錯糾錯機制保駕護航。

  賀德方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意見》明確,強化用人單位人才評價主體地位,堅持評用結合。比如,不將論文、外語、專利、計算機水平作為應用型人才和基層一線人才職稱評審的限制性條件?!拔覀円蟀盐募?guī)定落實到這些單位實際執(zhí)行的規(guī)則中,在大方向和原則的要求下,用人單位要建立自己的評價規(guī)則,這也是文件出臺的應有之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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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徐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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