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2月11日電(記者楊帆)11日記者從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獲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來,郭某某等3人因不配合疫情防控排查工作,故意隱瞞外出行程、活動軌跡等信息造成疫情擴散,導(dǎo)致多名密切接觸人員感染等嚴重后果被依法查處。
郭某某為遷西縣新冠肺炎疑似病例,于2020年1月17日至1月20日在武漢逗留四日。返回遷西在其岳母家中居住期間曾前往集市購物,前往親朋家中串門、聚餐,后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排查期間,隱瞞曾去過武漢的事實。
郭某某的行為造成40名密切接觸者隔離,家庭成員確診感染新冠肺炎。現(xiàn)郭某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遷西縣公安局立案偵查。
遵化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夏某某,于2020年1月13日至1月18日間去往云南跟團旅游。返回遵化市后外出與多人聚餐,并前往大眾浴池洗澡。在云南旅游局通知其所在旅行團有武漢籍新冠肺炎確診病人后,仍未及時主動向相關(guān)部門報告,自行前往診所、醫(yī)院治療。
疫情防控工作人員調(diào)查過程中,夏某某故意隱瞞其行蹤軌跡及密切接觸人員,造成20名密切接觸者隔離,2名密切接觸者確診感染新冠肺炎,1名密切接觸者診斷為疑似新冠肺炎。現(xiàn)夏某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遵化市公安局立案偵查。
灤南縣劉某某(未感染新冠肺炎)于2020年1月20日前往武漢送貨,返回灤南縣后,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排查期間,隱瞞曾去過武漢的事實。后劉某某主動承認了其去過武漢的事實,返回灤南縣后在家中并未外出,尚未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灤南縣公安局依法對劉某某予以行政處罰。
圖集
【糾錯】
責任編輯:
邱麗芳